1、负责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,对县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工作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。 2、负责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。 3、负责对梁园区、睢阳区药品、医疗器械案件的查处,负责梁园区、睢阳区药品零售单位、医疗器械(二类、一类)经营单位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的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全市涉及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投诉、举报和咨询的受理工作。 4、负责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非法市场的查处、取缔工作、协助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、药品流通监管科对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单位的资格进行监督和审查。 5、负责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抽验计划的制订,并组织实施,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实施质量跟踪、登记。 6、督促、指导、检查和考核全市药品稽查工作。 7、负责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其他的工作。 |